2020年11月05日 16:01 | 來源:州政府辦公室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甘府發〔2020〕9號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關于授予益西、拉瑪夏同志“見義勇為勇士”榮譽稱號的決定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省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州屬企事業單位:
2020年7月1日下午6時許,新龍縣自來水公司經營站臨時工益西、新龍縣如龍鎮吳西村村干部拉瑪夏在下班途經新龍縣沿江西路南段磨房溝大橋附近時,聽見呼救聲,看見有人在雅礱江主干流中掙扎。在落水人員命懸一線的緊急關頭,益西、拉瑪夏沒有絲毫猶豫,不顧自身安危,先后跳入江中,利用江邊散落的廢舊電纜,協同將已昏迷的落水女子救起,并及時采取急救措施,為醫療救治爭取了時間。在女子脫離生命危險被救護車接走后,他們未留下任何信息默默離開。被救女子經醫治痊愈。
益西、拉瑪夏同志在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中華民族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弘揚了當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進一步弘揚見義勇為、無私奉獻的精神,推進市(州)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示范州創建,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州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授予益西、拉瑪夏同志“見義勇為勇士”榮譽稱號,并給予獎金獎勵。
全州廣大干部群眾要以益西、拉瑪夏同志為榜樣,學習他們臨危不懼、奮不顧身的勇士精神,學習他們舍己為人、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各地各部門、各相關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社會治理體制,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依法開展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倡導科學合理實施見義勇為,鼓勵、尊重、褒獎見義勇為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作出更大貢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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