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3日 15:22 | 來源:州政府辦公室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甘辦函〔2021〕2號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編制發布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省屬行政企事業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2019〕第711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號)要求,現就做好2020年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信息公開年報)編制發布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內容,規范編制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梳理、規范編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項內容,以及2020年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主要情況。
二、明確時限,集中公開
州級各相關部門、各縣(市)政府和各鄉(鎮)政府必須嚴格按照要求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做到格式體例規范、內容全面詳實、數據真實準確、文字簡潔精煉、查閱使用便捷。
(一)年報中所有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州級相關部門、各縣(市)政府在2021年1月20日前向州政府辦公室提交本機關2020年度信息公開年報并在本單位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指定欄目向社會公布。
(三)州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負責匯總州級相關部門和各縣(市)政府的信息公開年報,于2月20日前提交省政府信息公開辦,3月1前在州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指定欄目集中向社會公布。
(四)各縣(市)政府辦負責匯總所屬縣級部門和鄉鎮政府的信息公開年報,于2月1日前提交州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2月10日前在本縣(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指定欄目集中向社會公布。
(五)州政府辦公室將在2021年3月20日前向社會公布州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六)在集中公開的基礎上,州級各部門、各縣(市)政府要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或其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三、明確職責,強化監督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市)政府、州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職責,強化責任落實。各單位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信息公開年報承擔領導責任;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是法定主體責任,負責按時編制、公布、報送本單位的信息公開年報。
(二)及時報送材料。州級各相關部門和各縣(市)政府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報(紙質稿件和電子稿件),信息公開年報須經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辦公室(或綜合科)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州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州政府辦公室517;電子稿件發送至QQ:284103560)。同時,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通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報送。
(三)強化監督檢查。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和公布工作已納入州級各部門和各縣(市)政府目標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指標考評,州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科實施組織檢查。州級各部門要嚴格把關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和公布,各縣(市)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監督審核所屬縣級部門和鄉鎮信息公開年報編制和公布。出現不按時發布、發布內容不準確不規范不全面或內容雷同、敷衍塞責等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有關規定扣除目標績效分數,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12日
(聯系人:沈勇;聯系電話:283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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