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17:23 | 來源:州林草局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整改任務 |
四川省2020年自查長江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任務清單第CZ202011GZ0273項問題:四川貢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生態問題整改不到位:一是未落實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甘孜州《貢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貢嘎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旅游開發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明確2017年7月底編制環境、景觀、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綜合評估報告,并報省級審查領導小組會審后,按要求整改。但截至目前,問題整改仍停留在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報告公示階段,尚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與景觀影響評價。二是未取得準入行政許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四川貢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函》(保監函〔2020〕13號)明確,可以保留并需補辦手續的,應當依規按程序申請辦理。但截至目前,6個項目均未取得國家林業與草原局的準入行政許可。 |
責任單位 |
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溝景區管理局 |
責任人 |
文明 |
聯系電話 |
0836-3268351 |
整改目標 |
完成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生態問題整改 |
整改措施 |
1.2020年12月底前,完成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生物多樣性報告編制,并通過專家審查;2021年12月底前,取得林草部門準入自然保護區的行政許可手續。 2.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和景觀質量評價批復。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按照州人民政府《關于報送<貢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貢嘎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旅游開發問題整改實施方案>的報告》(甘府函〔2017〕249號)文,已編制完成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景觀質量評價、環評審批等工作,全面落實了整改措施。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自然保護區專項督察突出問題整改總體推進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7〕44號)文,經省住建廳《關于貢嘎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旅游開發問題整改成果認定的意見》(川建景園發〔2018〕324號)認可保留;同時取得國家林草局自然保護地管理司《關于四川貢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函》(保監函〔2020〕13號)同意保留意見;通過國家景觀質量評定委員會《海螺溝5A創建景觀質量評定》,并在《生物多樣性報告》中專篇評價;環評報告已獲得瀘定生態環境局批復。6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分兩批)均取得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準入保護區許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林資許準(川)(2021)36號)和(林資許準(川)(2021)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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