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1日 16:11 | 來源:州政府辦公室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甘辦發〔2021〕35號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甘孜州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
經州政府同意,現將《甘孜州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7日
甘孜州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21〕27號),著力建成國際生態文化旅游目的地,圍繞“吃、住、行、游、購、娛”旅游全要素,不斷豐富旅游產品供給,提升旅游品牌競爭力和吸引力,全面加快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和“天府旅游名牌”創建工作,推動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州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州決策部署,按照“對內注重提品質、對外注重美譽度”的要求,圍繞建設國際生態文化旅游目的地、國際自駕游最佳目的地目標,優化全域旅游發展格局,加快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的目標,持續深入推進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我州旅游資源優勢,不斷提升甘孜旅游知名度和美譽度,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標準先行,明確創建重點。嚴格對標“天府旅游名牌”評選標準、評分細則,篩選出有競爭力的創建對象,確保創建工作穩步推進、重點突出。
——堅持擇優推薦,突出示范引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確保命名對象的社會認可度和接受度。
——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游客至上。以游客滿意度為標尺,不斷提供更加優質的旅游產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求。
——堅持獎懲結合,實行動態管理。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激勵政策和懲罰措施相結合,建立“優勝劣汰、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天府旅游名鎮”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名鎮必須符合文旅資源富集、文化主題鮮明、特色產業突出、配套設施齊全、旅游功能完善、生態生產生活和諧、品牌培育良好、宜居宜業宜游等要求。每個縣(市)每年可推薦1個符合條件鄉(鎮)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符合參評條件的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縣(市)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對標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會同州級相關部門進行資料審查和實地檢查,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后擇優報文化和旅游廳。
3.時限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創建計劃,每年6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牧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開展“天府旅游名村”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名村必須符合旅游產品特色鮮明、旅游配套服務完善、旅游市場規范有序、資源利用和產品開發水平高、文化傳承保護與轉化發展較好、文化和旅游帶動鄉村產業振興和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具有典型示范和帶動引領作用等要求。每個縣(市)每年可推薦1-2個村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鄉(鎮、街道)組織轄區符合參評條件的村提出申請,縣(市)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對標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會同州級相關部門進行資料審查和實地檢查,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后擇優報文化和旅游廳。
3.時限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創建計劃,每年6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牧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開展“天府旅游名宿”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名宿必須符合特色鮮明、管理規范、服務一流、具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等要求。每個縣(市)每年可推薦1-2家民宿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符合參評條件的旅游民宿企業提出申請,縣(市)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對標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會同州級相關部門進行資料審查和實地檢查,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后報文化和旅游廳。
3.時限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創建計劃,每年6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農牧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開展“天府旅游名導”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名導(講解員)必須符合作風正、專業精、服務優、能講好“甘孜故事”“四川故事”等要求。每個縣(市)每年可推薦1-2名導游(講解員)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符合參評條件的導游(講解員)個人提出申請,縣(市)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對標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會同州級相關部門進行資料審查,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后報文化和旅游廳。
3.時限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創建計劃,每年6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開展“天府旅游名品”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名品必須體現地方文旅元素內涵、符合現代生活美學、適應市場需求、深受游客喜愛等要求。每個縣(市)每年可推薦1-2件名優文創產品、旅游商品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各縣(市)人民政府對標篩選后發布縣(市)“天府旅游名品”名單,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會同州級相關部門對標審核,擇優推薦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并發布州“天府旅游名品”名單后,報文化和旅游廳。
3.時限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創建計劃,每年6月30日前報送申報資料。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農牧農村局、州商務合作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開展“天府旅游美食”建設
1.建設要求:天府旅游美食(特色菜品、小吃、飲品)必須被當地民眾及游客普遍認可、具有鮮明地域特色和濃郁甘孜味道。各縣(市)推出不超過10道菜品(小吃、飲品),全州擇優推出不超過20道菜品(小吃、飲品)參加評選。
2.評選方式:各縣(市)人民政府對標篩選后發布縣(市)“天府旅游美食”名單,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文化廣電旅游局會同州級相關部門對標審核,擇優推薦提出建議名單報州政府審定并發布州“天府旅游美食”名單后,報文化和旅游廳。
3.申報時限:按文化和旅游廳要求另行通知。
4.責任單位:州文化廣電旅游局,州商務合作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天府旅游名牌”建設工作由州、縣(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結合州、縣(市)文化旅游發展情況和現實需要,切實把各項創建工作抓緊抓實、落實到位,力爭通過“天府旅游名牌”建設工作,促進文旅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二)明確創建責任。各縣(市)人民政府是“天府旅游名牌”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推進工作方案,及時開展推薦評選并在年初上報創建計劃(詳見附件),確保推薦評選對象具有引領性、示范性、帶動性。州文化廣電旅游局要指導各縣(市)結合創建計劃,全面完善申報資料,并牽頭做好資料審查和實地檢查等工作。州級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全面形成工作合力,確?!疤旄糜蚊啤苯ㄔO工作有人抓、能落地、見成效。
(三)落實政策支撐。嚴格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21〕27號)文件中激勵政策有關規定,對命名公布的系列“天府旅游名牌”單位或個人,在項目建設、各類專項資金申報、旅游品牌推薦、業務技能培訓、宣傳營銷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強化動態監管。各縣(市)要嚴格按照屬地原則,加強轄區內“天府旅游名牌”的日常監管工作,健全完善“優勝劣汰、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因監管失職導致嚴重損害游客權益、重大負面影響、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生態環境責任事件等事件。
附件2
XX年“天府旅游名牌”創建計劃
類別 縣市 |
天府旅游名鎮 |
天府旅游名村 |
天府旅游名宿 |
天府旅游名導 |
天府旅游名品 |
XX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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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備注:每年3月31日前將此表上報州文化廣電旅游局,聯系人:楊麗涓,聯系電話:18990481913,郵箱:149886509@qq.com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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