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法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二)《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7]28號);
(三)《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督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轉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節能減排統計監督及考核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08〕18號);
(五)《四川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川發改投資[2007]56號);
(六)《四川省基本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意見》(川發改地區[2007]749號)。
二、申請條件
(一)企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四川省2004年本)》規定應由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按權限進行核準的項目;
(二)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評估機構對項目節能篇(章)或節能方案進行評估,并出具節能評估報告。其中,報省發展改革委進行節能審查的項目,應由具有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
三、申報材料:
(一)審批《項目建議書》的申報材料:
1、項目業主申請審批項目建議書的報告;
2、縣發改部門轉報文件(或州級主管部門意見),州級黨政機關、企事單位、社會團體可直接向州發改委申報;
3、按國家、省、州相關規定,或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建議書》;
4、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域內的投資項目);
5、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意見(其中:新征建設用地的由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出具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6、州財政局對資金來源的審查意見,屬上級部門安排資金的,應提供上級部門下達的投資(資金)計劃或出具的承諾文件;
7、聯合建設的項目需提交聯合建設合同或協議;
8、根據不同行業項目的特殊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應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 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申報材料:
1、項目業主申請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告;
2、縣發改部門轉報文件(或州級主管部門意見),州級黨政機關、企事單位、社會團體可直接向州發改委申報;
3、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4、按照國家、省、州相關規定,且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5、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或專家對可研的評審意見;
6、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適用于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城市規劃區域內的投資項目);
7、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意見[其中:新征建設用地的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僅適用于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
8、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9、根據不同行業項目的特殊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應提交的其它文件;
10、州財政局對資金來源的審查意見,屬上級部門安排資金的,應提供上級部門下達的投資(資金)計劃或出具的承諾文件(僅選用于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
(三) 審批《初步設計》、概算的審報材料:
1、項目業主申請審批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的報告;
2、縣發改部門轉報文件(或州級主管部門意見),州級黨政機關、企事單位、社會團體可直接向州發改委申報;
3、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的項目概算書和相關設計文件、圖紙;
4、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或專家對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意見;
5、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
6、根據不同行業項目的特殊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應提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5份。
四、辦理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向政務服務中心并聯審批窗口提交申報材料。
(二)發展改革委窗口對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和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一次性告知項目申報單位,要求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和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正式受理。
(三)根據核準權限由具有應權限的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批。
五、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4個工作日
六、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聯系方式:責任人:任德康 承辦人: 余志明 周改均
聯系電話:部門電話—(0836)2833236 窗口電話—(0836)2827615
投訴電話:州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室電話—(0836)2827602
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0836)2827610
部門投訴電話—(0836)2833236
網站地圖 | 聯系我們 | 站長統計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05026244號 甘公網安備:51332102000042-1 網站標識碼:5133000010 版權所有: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辦單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