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05日 13:27 | 來源: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得榮縣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號甘孜州生態環境局環評科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
項目 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得榮縣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榮縣太陽谷鎮(原松麥鎮)的得榮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旁 |
得榮縣衛生健康局 |
四川嘉盛裕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新建一個醫療廢棄物處置點,購置醫療廢棄物處置設備全套(包括高溫蒸汽集中處理系統主要工藝設備,轉運車4臺等)。 |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大氣環境影響及環境保護措施 針對施工期環境空氣污染,施工工地需做到“六必須”和“六不準”,通過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可大大降低施工揚塵產生量,使施工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減至最低程度,可滿足《四川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1/2682-2020)表1甘孜州區域的揚塵排放限值。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的燃油廢氣通過對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采取加強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合理安排工序,使用優質燃料等措施,其廢氣產生量較小,且其排放屬間斷性、分散性排放。在裝修油漆期間,施工單位需采用環保型油漆、加強室內通風換氣,項目所在場地擴散條件較好,裝修施工產生的油漆廢氣可實現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2.施工期廢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機械保養沖洗水、含油污水不得隨意排放,需修建排水溝和小型隔油池,經處理后用于建筑工地灑水防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項目東側沿公路民房自建廢水收集設施收集后進入得榮縣市政管網進入得榮縣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施工產生的施工廢水及生活污水均得到妥善處理。 3.施工期聲環境影響及控制措施 項目施工期噪聲影響主要產生于基礎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包括挖掘機、推土機、載重汽車等,根據預測計算可知,在施工過程中,晝間噪聲、夜間噪聲分別在距離施工設備32m、177m范圍外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根據實地調查,擬建項目所在區域200m范圍內沒有居民住戶或其他環境噪聲保護目標。施工期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小。 4.施工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減緩措施 項目所在地塊場區較平整且占地面積較小。項目在施工作業過程填挖方平衡,施工區域內不會產生棄土棄渣。施工人員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轉運至得榮縣垃圾填埋場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5.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項目生態影響主要表現在工程施工期建設對植被影響、造成水土流失。為了減輕項目區域植被破壞程度,施工結束后,對施工影響區域進行植被恢復,廠區的綠化率達到設計要求,并對道路和裸露地面進行硬化。針對項目施工產生的水土流失,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回填土石方時進行分層碾壓夯實,建筑材料和臨時土石方進行合理堆放,對施工工期進行合理安排,盡量避免在雨季施工。 (二)營運期環境保護措施 1.運營期環境空氣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臨時貯存(冷藏庫)、進(出)料、高溫蒸煮廢氣及破碎機出口廢氣。廢氣處理工藝為“冷凝除臭塔+噴淋除霧+高效過濾器+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能夠滿足《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39707-2020)、《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中相關要求;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經管道收集后,接入生產車間廢氣處理設施中部,進入高效過濾器+活性炭處理,然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關要求。 2.運營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廠區進行分類收集,首先將生活污水接入化糞池進行處理,化糞池尾水與單獨收集的生產廢水一起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排放標準(注:若項目服務范圍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需處理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時,則廢水執行表1排放標準)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標準,廢水部分回用于廠區車間地坪沖洗和綠化,剩余廢水全部用作得榮縣垃圾填埋場綠化用水,廢水不外排。 3.運營期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制定嚴格的巡檢制度,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醫療廢物儲存設施、管道、污水處理設施的防滲措施情況,通過定期巡檢若發現防滲措施老化或損壞,可及時維修更換,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本項目污染防治區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項目在嚴格落實前述各項分區防滲、廢氣治理達標排放、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等措施的前提下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4.運營期聲環境影響及其治理措施 項目運營后主要噪聲設備有高溫蒸汽處理設備、破碎機、風機、空壓機、水泵、鍋爐等,各設備等噪聲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加設減震墊等措施進行控制。采取上述措施將使項目噪聲影響大大降低,場界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5.運營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減緩措施 營運期項目產生的軟水制備廢樹脂由廠家更換時回收;生活垃圾與處理后的醫療廢物殘渣、處理后的破損周轉箱碎片轉運至得榮縣垃圾填埋場處置;廢氣處理設備更換的廢濾膜、廢活性炭、廢礦物油、廢礦物油桶、含油棉紗手套及實驗室廢物等暫存于單獨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內,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臨時貯存于濃縮池,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轉運處置。因此,各項固廢均可得到安全、有效處置。 6.運營期土壤環境影響及減緩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是污水處理站、化糞池發生滲漏對土壤環境的影響最突出,對廠區地坪、冷庫、污水處理站、化糞池各構筑物的池壁、池底,以及污水收集管網等進行重點防滲處理,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廢水等下滲對土壤的危害。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前述各項分區防滲、廢氣治理達標排放、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等措施的前提下,對土壤環境的影響較小。 7.項目服務期滿后關閉采取的相應環保措施 項目服務期滿后繼續保留該項目的部分功能,則應更換服務期滿的處理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并應妥善處理更換下來的設備。項目服務期滿后關閉項目,則應若要關閉該設施則應提交關閉計劃書,并盡快對設備、場地和墻體等的污染進行清理消毒,并妥善處置廢棄設備,再對場地內的土壤等進行監測,確保無危害后,經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取消警示標志,撤離留守人員。項目服務期滿嚴格按照規范及相應的防治措施,對環境影響較小。 二、其它部門意見 項目經得榮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得榮縣自然資源局、得榮縣林業和草原局、甘孜州得榮生態環境局核實,項目范圍不涉及相關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基本草原、林地、退耕還林、生態紅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文物古跡等。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