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6日 09:03 | 來源:甘孜州生態環境局 | 字體:【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根據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甘孜州生態環境局對1個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作出了審批決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2年4月26日—5月11日(10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辦榆林路408號
聯系電話:0836—2838569
作出的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決定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甘環發(2022〕100號 |
2022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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